为培养学生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”,充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,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新生教育管理,结合我院实际,现公开选聘2023级新生朋辈导师20名,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:
一、选聘要求及申请条件
(一)选聘要求
1.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担任一年级的朋辈导师(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优先考虑),原则上毕业班学生不担任一年级朋辈导师。
2. 一年级每个班级配备一名朋辈导师,男女比例合适,有特殊情况酌情增减。
(二)选聘条件
1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,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2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。吃、预备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优先。
3.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30%,无挂科补考记录,综合表现突出,能引导新生正确、高效地进行专业学习。
4.品行端正,作风踏实,原则性、责任心强,乐于奉献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5.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,沟通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,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。
6.熟悉学校《学生手册》及学生管理工作。
二、岗位职责
协助学院做好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深入班级全面了解学生状况。协助学院做好日常学生工作,并引导学生骨干向党组织靠拢。做好传帮带工作,为新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。组织新生班级活动,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以及班级的团结,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。参与新生迎新营活动,配合辅导员、班主任老师完成迎新营活动,尽快与新生熟悉起来。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。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1。
三、激励考核
1.朋辈导师的培训、管理、考核由学校、学院两级负责。朋辈导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,由学院党总支每学期末组建朋辈导师考核工作小组,组织学生、辅导员和学院考核小组进行测评。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
2.工作认真、负责,成效显著,工作时间满1年,每次考核结果均为“优秀”的,授予“优秀朋辈导师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3.朋辈导师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,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工作表现不佳,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或考核为不合格的朋辈导师,由辅导员向学院提出建议解除其职务,并收回聘任书。
4.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朋辈导师岗位,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,解除聘任,同时收回聘任书。
四、报名方式
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同学准备支撑材料于2023年9月3日前提交附件2《武汉学院朋辈导师报名表》、成绩单以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以及电子版附件3《2023年朋辈导师汇总表》给辅导员,通过初筛后将组织面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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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8月